时间:2024-12-20 10:1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舒城县嘉之会食品厂生产的果肉哈密瓜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六安市舒城县嘉之会食品厂生产的果肉哈密瓜月饼(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564630160ZX),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22日,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果肉哈密瓜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六安市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亳州市高新区安徽日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纳豆红曲地龙蛋白葛根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亳州市高新区安徽日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纳豆红曲地龙蛋白葛根片(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280531538ZX),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1日,经检验【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纳豆红曲地龙蛋白葛根片【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25条和第120条的规定,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三、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葡萄糖牦牛骨软骨素+VD钙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葡萄糖牦牛骨软骨素+VD钙片(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280531555ZX),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经检验【维生素B1、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氨基酸葡萄糖牦牛骨软骨素+VD钙片【维生素B1、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合肥市瑶海区柒一柒食品商行经营的果肉哈密瓜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合肥市瑶海区柒一柒食品商行经营的果肉哈密瓜月饼(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564630160ZX),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22日,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果肉哈密瓜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