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定》是全球渔业治理的重要国际文书,旨在通过有效实施港口国措施,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确保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加入《协定》是中国积极履行港口国义务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中国坚定打击非法捕捞、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渔业治理、深入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决心和信心。
《协定》要求,缔约方要加强对进入本国(区域一体化组织)港口涉渔外国籍船舶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其从事或支持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以下简称“非法捕捞”)活动,应拒绝对其提供港口服务。按照《协定》有关要求,我执法人员认真核对了船舶、船东船长、渔获物品种、数量、来源和运输凭证等相关信息,并与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提供的涉非法捕捞船舶名单进行比对,未发现其涉嫌非法捕捞活动。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上海海洋大学派员,为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保障。
《协定》履约执法工作已经列入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沿海地方渔政、海事、海关和边检执法机构做好《协定》履约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