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济南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14日。根据《征求意见稿》,首次被认定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基础经费。
已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800余人
据悉,作为吸引留学人员的重要窗口和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累计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800余人,累计孵化留学人员企业450多家,转化高新技术项目2000余项,申请各类专利1630项,提供就业岗位近3万个。
《征求意见稿》将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吸引和集聚留学人员来济创新创业以及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推动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协调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是指经市级主管部门认定,我市行政区域内以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与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服务机构。
《征求意见稿》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功能区),根据自身产业发展优势和特点,依托当地科创园区、产业基地、大中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主体,打造高起点、高标准、专业化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园区孵化场地面积拟不少于2000平方米
在申报和认定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申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且运营满1年以上。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目标与当地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功能布局合理,服务定位清晰,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孵化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功能布局合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建有(或合作建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科研、中试等服务;建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能够精准掌握入驻企业科技研发、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数据材料真实有效,查阅方便。
拥有专业的园区管理运营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建有完善的企业筛选和评估、运营服务、人力资源、财务、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能够为入园企业在项目申报、法律咨询、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引入了风险投资基金或人力资本金融服务,能够满足留学人员企业发展成长阶段的投融资需求;拥有兼职或专职的创业导师。
留学人员企业占在园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留学人员企业在园数量不少于5家,且每年可持续性引进留学人员企业入驻。入驻企业产权清晰,自主合法经营,有较好的成长性,符合省、市产业发展方向。
留学人员企业是指以留学人员为主创办注册的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该企业股东中的留学人员股东所持股权合计不低于30%。
每引进1家符合要求的留学人员企业拟奖励5万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申报认定程序。申请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的机构,通过济南人才网,向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报相关材料,包括《济南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书》;机构设立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批准成立的文件;支持入驻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文件;在园留学人员企业汇总表;体现园区建设成效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过初审、评估,对拟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济南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并授牌。
在支持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认定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包括基础经费和奖励经费,从市财政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专项经费列支。首次被认定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基础经费,各区县(功能区)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园区引进留学人员企业,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被认定为我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入园2年内,获得股权投资超过50万元,或者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万元,或者上缴利税超过5万元的,每增加1家奖励5万元,每家园区每年奖励不超过30万元。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留学人员企业减免房租、物业、水电等相关费用;园区场地改造、装修,办公设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相关费用;留学人员企业和项目引进费用,包括宣传推介、咨询服务、专家评审、市场调研、技术支持以及留学人员来济考察等相关费用;对新引进的留学人员企业创业前期资金扶持。
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拟实行动态管理
在管理考核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实行动态管理。园区每年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园区年度总结报告,并提出下年度园区发展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组织开展1次集中考核,考核主要围绕园区留学人员企业数量、企业规模、引才情况、创新成效及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满意度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园区奖励经费额度。
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园区运营机构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满意度在60%以下的;连续2年在园留学人员企业低于入选标准的;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发现有造假、作弊行为的;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
此外,对已入选国家或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机构,直接认定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原标题:济南新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首次被认定为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拟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