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赵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贾某、石某被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在实施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中,行为人相关手机卡会被运营商依法封停,其名下银行卡会被银行惩戒,征信也会受到影响,对今后的就业和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灵寿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