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艺文报道:3月3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禁止乘车的动物或物品,新增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自行车进站乘车等行为,明确了2项影响站容站貌的禁止行为(携带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或其他乘客的动物乘车、吸烟等)。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禁止乘车的动物或物品,根据现实管理需要,新增了5项影响运营秩序的禁止行为,其中包括:越过黄色安全线或倚靠屏蔽门(安全门);携带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自行车进站乘车;除突发事故导致所需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外,其他车辆在有轨电车专用车道及人行过道上违法行驶、停车或穿越;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滋事斗殴、酒后闹事、猥亵他人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项影响站容站貌的禁止行为。相对于现行《条例》中“禁止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的内容,《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相关动物类别,明确“禁止携带活禽、猫、狗、蛇等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或其他乘客的动物乘车,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辅助犬只除外”。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禁止吸烟的区域范围:禁止在车站、站台、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含电子烟)。
《征求意见稿》中还增加了互联互通的管理内容。基于“轨道上的大湾区”、轨道交通“一张网、一张票、一串城”的需求,拟增加互联互通线路的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应急管理等的统筹协作管理机制。在跨市城市轨道运营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与相关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协商建立健全跨区域联动的乘客服务标准和协调机制,定期互通运营信息,确保城市轨道交通一卡(码)通行、衔接线路安全有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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