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性能
类 型:夜光导向标示;
材 质:PVC附背胶;
外形尺寸:150*150*2mm;可定制;
余辉时间:12小时以上,10min亮度可达220mcd/㎡。
二、产品优点:
1.节能环保,使用成本低,无需电源,激发条件低,环境光即可;
2.可附背胶,安装方便,即撕即贴;
3.全夜光印*,发光面积大;初始亮度高,余辉时间长,10分钟亮度可达220cdm/p㎡;
4.PVC表面有一层塑料保护层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耐盐水,洗涤剂性。具有优良的耐热耐寒性;
三、主要适用范围:IMO夜光出口标贴适用在消防,船舶等各类重要场所,用以紧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标志。
四、安装说明
应在距离地面300mm以内的范围内连续设置发光船用导向标志,用来指示楼梯、各种出口、逃生通道舱门、拐角、十字路口等处的逃生疏散路线。所有出口都应设置发光出口标志,其位置是门的把手下端300mm以内。除被走廊和舱门隔断的通道外,所有通道都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位置是距离甲板300mm范围内的舱壁上或距离舱壁150mm范围内的甲板上。
对于宽度超过2米的通道,应在两侧均设置连续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对于一头不通的走廊,连续的发光标志应与不锈钢导向标识配合使用,不锈钢导向标识的配备间隔不超过1米,指示畅通的一端。
在所有楼道内, 至少在一侧应配备发光标志, 位置是距离楼梯不超过300mm 处, 使任何人轻易可以辨别楼梯位置。如楼道宽度大于2米,应在两侧设置。应设置清晰的标志指示每段楼梯的起始点和终点。应设置相应的发光标志用来指示船舶的防火设备、救生设备、重要管线、阀门、舱门等的位置,设置的空间距离不超过0.5米范围内,易于查找。低度照明指示标志系统的发光标志宽度应不小于75mm。
其他说明 定制尺寸及图案,一般情况下有一定的起订数量,具体成品发货时间需根据产品制作工艺及数量而定,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