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
关键词:代缴黄石社保,黄石社保代买,黄石社保代理,黄石劳务派遣
员工辞职结清工资后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还能算工伤吗?
孙五娘是大唐酒家员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3:00或14:00,下午16:00或17:00-20:00或21:00,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
2016年4月5日,孙五娘向单位提出辞职,结清了工资。当天20时20分许,孙五娘驾驶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孙五娘当场死亡
2016年4月12日,交警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五娘负次要责任。
2016年12月26日,孙五娘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17年10月13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孙五娘属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判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审判决:员工提出辞职,并不能否认在当天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死亡的事实,所以应认定工伤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孙五娘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并死亡,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其提出辞职申请,并不能否认其在当天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死亡的事实。人社局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工伤行政确认,事实清楚,单位认为孙五娘不属于工伤的主张,证据不够确凿充分。
另外,人社局对该工伤认定申请,依法履行了受案、告知举证、调查等程序,经综合认证后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并依法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程序规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 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石社保代缴服务流程:
1、初步咨询:接受客户咨询,解答客户问题,初步建立合作意向;
2、业务洽谈:跟进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洽谈合作事宜;
3、确定外包类型: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确定外包类型及相关服务事项;
4、签订外包协议:根据外包类型进一步协商协议条款,签订外包服务协议;
5、开展外包服务: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法律咨询等。6、履行外包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提供相应服务,结算相关费用。
黄石社保代缴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 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全 国共分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
作为中国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成为行业的领先者。
联系: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曾先生 13609029349 QQ1421135022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