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妆品一般贸易进口供应商须出具一下单证资料:
1、生产国原产地证明——guanfang出具,需要正本
2、卫生检疫证明——guanfang出具,需要正本
3、成分分析证明
4、产品配方及功效
5、供应商生产日期证明
6、自由销售证明
7、装箱单
8、invoice
9、合同
10、提单
11、原标签样张
二、进口操作流程:
1、国外制作单证文件于货到港之前快递至我司,提前准备报关资料
2、安排海运至上海
3、货到港后我司码头换单
4、安排车队港口提货至我司保税区食品监管仓库
5、报检出通关单(中文标签备案、张贴、商检样品检测等手续)
6、报关出税单
7、缴税放行
8、派送至客户指定仓库或者客户自提
三、化妆品进口流程: 1.取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此批文需在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2.在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3.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4.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可
上架销售。化妆品许可证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样品检测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1.产品配方(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
配原料中各成分含分别标出)。2.使用说明书(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注: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通过
我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装翻译(如委托我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 普通类的数量16个, 特殊类的数量25 ~ 30个(根
据功能定) )。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 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