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交运集团联合开展了“警企联动 深化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交运温馨巴士公司向全市客运企业及驾驶人发出“礼让斑马线 做青岛好司机”倡议书。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加快智能交通建设,目前电子抓拍与路面执法已同步展开,大范围电子抓拍“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也将于近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礼让斑马线”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路面警力投入,依法严格管理,加强路口、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对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避让行人的驾驶人依法严查,将违法车辆信息通过网络和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执法公示,使遵章行路行车、礼让斑马线成为驾驶人的自觉行为。将倡导安全、文明驾驶的公益广告宣传片作为今后驾驶员考取驾照的必看内容。建立信息交流的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企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督促企业、单位和部门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将活动向机关、企业延伸拓展,形成“示范企业先行、全行业参与、社会联动”的良好局面,推动“礼让斑马线”活动取得实效。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判断标准: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灯控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二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上,把车辆和行人分别划出一条行驶轨迹,双方形成一条相交的直线。如果车辆在移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如果双方都在同时移动,车辆先过而行人未过,则认定为车辆违法。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附:首批25名驾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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