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位廖先生,家住泰安来济南看病,由于天黑,自己的私家车停在了西红庙综合管理办公室道路旁,上面有一明显的大牌子提示,任何车辆,不允许在此地停放,违者罚款1000元。
廖先生,第二天来开车时,车辆的后胎已被锁住,无耐请求记者协助处理。廖先生称,当时停车时,是晚上,根本看不清墙上有什么标识,廖今天第二次来看车时,车辆前胎又被放了气,后胎又锁上了一把锁,廖先生称,感觉不公平,平时违章处罚也就100块,交这么多钱,太冤枉了,并进行通话协商,对方称要1万元才能开走车!!
无耐只好110报警并联系记者,记者联系到了西红庙综合管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声称车是他们给锁的,交1000元,也是他们说的。记者问:车前胎放气,是你们指使人所为吗?车玻璃上写的骂人的话,是不是你们干的呢?对方称,廖就是个神经病,记者称,当面给道歉,可以吗?罚单还需要交纳吗?对方称,他拿某某公安厅,等关系什么的,来威胁他们,这事不好解决了!还声称,要进行当面道歉,并把对方说的某某领导叫过来进行对质。。。。。。
目前此事,还没有得到圆满处理!
直到8号,事情才得到妥善处置,廖先生亲自道歉,居委会负责人员称,开罚单,就是起一个约束作用,没有真想让他1000元。最终廖开走了自己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