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为昌邑市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违法企业为昌邑市顺福食品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370786200010163,企业法人为王加池,主要违法事实为该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馨慧)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含量不符合标准(0.13g/kg),被判定不合格,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3月)。其中,昌邑市顺福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遭到通报并罚款,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