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chouchachu@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1 电动平衡车等13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zip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