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通报近期国内肉制品食品安全警示案件,要求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要求,杜绝证、票、原料与产品不相符的情况,不得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使用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
会议强调,各肉制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为抓手,主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关键环节上,深挖细查肉类产品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掺杂掺假、虚假标注、以次充好、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