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现就防范假冒伪劣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假冒伪劣食品类型
1、假冒伪劣食品概念:指伪造、冒充、掺杂、过期等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些食品在市场上特别是农村地区屡见不鲜,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同时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正规生产企业的利益。
2、假冒伪劣食品包括: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产品(以次充好、“两超一非”等);超过保质期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宣称功能等。
二、消费时注意事项
1、正规渠道有保障。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适当保留产品包装和剩余产品。
2、细认名称辨真伪。食品名称是辨识“山寨食品”的要素之一。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3、标签要素要齐全。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有可能存在上述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消费者应仔细辨识食品标签标识的上述内容,不购买、不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
4、科学常识助辨别。消费者要警惕配料表与营养成分表明显不符的情况。如配料表中含有牛乳、奶粉等蛋白质原料,而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却为0g/100ml(或0g/100g)。遇到类似标签问题的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旦发现误购了“假冒伪劣食品”,请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