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4类食品11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690家生产经营单位。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璧山区大罗粮油店销售的去皮芋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岸区慕宇茗水果店销售的泰国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荣昌区昌元街道顺恩日用百货经营部销售的原味香肠,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发、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5号,2025年你点我检第2期).xls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