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广西田东村投鑫木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玉林市福绵区新皆好购物广场超市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南宁市武鸣区“陆家市场李永良”销售的“外地长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友谊智慧农贸市场邹海媛”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南郊农贸市场6排2-2号余寿金销售的“花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柳州市“融水县马妹家禽店”销售的“本地土鸡(鸡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鲜品源水产店”销售的“田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桂林市“秀峰区好有缘超市阳光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桃花江食品厂生产的“香芋酥”, 苋菜红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华城商店”销售的、标称平南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五彩椒”,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通耀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得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手撕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崇左市“天等县小燕子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骏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鸡汁牛筋”,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防城港盛世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防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防城港市峒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峒中土炮(米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七、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