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澧县九澧矿泉饮用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湖南九澧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山门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湖南腾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腾云甘露(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张家界市武陵源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张家界天子山剁辣椒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子山剁辣椒(蔬菜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均不符合NY/T437-2023 《绿色食品 酱腌菜》要求。
(四)汨罗市神鼎山镇粤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五香葵瓜子(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桃江县好友缘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桃江县好友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海绵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丙酸+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花垣县万利降蛋糕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万利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年团(红豆味)(糕点),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长沙市望城区谭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曾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曾姐腐乳,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县南洲海海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千样品,以A|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汉寿县世纪华联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珍珠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永州冷水滩区泽诚食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万达分公司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平江县伍市镇旺德福隆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醴陵市热爱食品商行销售的老姜,毒死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岳阳楼区王星超市销售的龙椒(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湖南湖湘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沙糖桔,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永州、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