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严格依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全面夯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和小作坊务必将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食品安全管理无遗漏、无盲区,将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与岗位。
02
精细设备设施维护
复工复产前要对生产设备、各类设施以及工器具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深度清洁与专业维护,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完全契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尤其要着重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特种设备是否合规运行、压力容器是否安全可靠等关键部位,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03
严格人员健康管控
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务必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才可上岗。同时,定期开展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解读等形式,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水平。
04
规范原料辅料管理
全面清查库存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仔细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变质、发霉、异味等异常现象。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变质以及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新采购原料时,必须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认真做好进货查验记录,保证原料来源可追溯。
05
严控生产过程质量
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和既定的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强化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监控,运用科学有效的监测手段,实时掌握生产环节的质量动态。认真做好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营造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环境,防止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污染。
06
加强产品检验检测
加大产品出厂检验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项目和科学的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地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出厂产品都必须经严格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厂销售。并按照要求做好产品留样,以备后续追溯和复查。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关乎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务必高度重视,将各项安全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携手共同守护消费者的饮食健康,为广元市的食品安全环境贡献力量。
拟 稿:食品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