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4 08:38 来源:江门市场监管微信号
春节将至,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醒,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防范意识,确保饮食安全。
01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应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项目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能力承办宴席;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02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不得采购无生产资质单位加工生产的食品。不得采购、制售野生蘑菇及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不得售卖无标签散装白酒及自制酒。
03
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加工前应对待加工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杜绝使用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工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谨慎提供生食的鱼生、刺身等菜品。凉菜、烧腊、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等食品要严格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操作,严防交叉污染。
04
强化加工环境和加工用具清洗消毒
操作台面、地面、地漏内外、冰箱冰柜、保洁设施等要常清扫、常整理,做好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落实刀、砧板等工用具清洗保洁制度,餐饮具用后及时清洗,规范消毒。
05
严守集体聚餐留样要求
聚餐人数超100人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要求对集体聚餐宴席所有的菜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得少于125克,并冷藏存储48小时以上。
06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督促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加工制作食品前、餐前便后做好手部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