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2 09:00 来源:鹤壁市场监管微信号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食用油运输和罐车管理普遍执行的是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这是一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对厂家的约束力有限,再加上罐车司机素质有待提升、部分食用油厂家验罐把关不严等问题,存在食用油混装的发生风险。
而食用油混装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以下危害:
1.患病风险:不同种类的食用油混合后,可能会加速油脂氧化,长期摄入可能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2.营养价值降低:各种食用油含有不同的营养成分,混装可能导致营养成分流失或比例失衡,影响营养价值。
3.过敏反应:如果对特定的食用油成分敏感,混装食用油可能增加过敏反应的风险。
4.破坏食品安全:如果混装的食用油中包含受污染的油脂,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
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新国标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清洁、维护和管理,运输作业,记录等卫生要求,关键内容如下:
一、专用标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容器内外均应干净卫生。
二、运输容器要求。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应重复使用。应确保运输容器不渗漏、不泄漏,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污染,且便于装卸及运输。
三、清洁、维护和管理要求。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干净卫生。发现运输容器内气味异常、内壁不洁、底部有积存沉淀物时,应及时清洁。承运方应定期检查运输容器情况,确保容器内部无损坏,内外涂层完整,以及阀门、管件连接、温度计等部件功能正常。
四、装油环节。发货方和承运方应同时在现场检查运输容器内外情况,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装油作业。
五、运输环节。承运方应保持运输过程中运输容器的卫生,防止食用植物油受到污染。食用植物油运输时,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六、记录要求。应对食用植物油装油、运输、卸油等环节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有效,以满足质量追溯要求。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运输结束后2年。
新国标将更加有效地守护人民食品安全,保障千万家庭的健康生活。
稿源:标准化科、标准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