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1 08:34 来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全市各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糕点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市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1
生产主体合法合规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糕点生产经营。
02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根据企业规模,配备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对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条件。
03
规范生产加工过程
食品生产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生产车间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防止交叉污染;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及食品相关产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04
规范标签标识行为
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要求,规范标注食品标签;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和销售生产的散装食品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进行标识,杜绝随意标注和不规范标注。不得虚假标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05
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
糕点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做到“四专一准确”,即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用台账、专用工具容器,以及使用时计量准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严禁糕点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继续使用已在新版标准中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添加剂。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日管控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