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0 09:57 来源:江苏省消保委微信号 作者: 拉蒂
近期,“俄罗斯商品馆”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蓝白相间的装修风格、“乌拉”“哈拉少”交错出现的谐音俄语……俄罗斯元素应有尽有,不断撩拨着消费者好奇心和购买欲。
“俄罗斯商品馆”的风
是否也吹到了你的城市?
走进线下店铺,琳琅满目的商品触手可及:巧克力、饼干、奶粉、肉肠、伏特加酒、羊奶皂……这些商品的包装上印有大量俄文,搭配色彩鲜艳的俄国风情图片和循环播放的俄语歌曲,有的店铺甚至安排所谓的“俄罗斯人”在门口招揽客人,异域特色风情一整个拉满。
拿起商品仔细端详,却发现部分商品的标签另有蹊跷——明明是俄罗斯商品,产地一栏却标着广东、黑龙江,可谓远看“俄味十足”,近看却是“中国制造”,消费者的质疑声和吐槽声接连不断。
更有俄罗斯本地人和在俄罗斯的留学生现身说法,直接嘲讽满大街复制粘贴的“俄罗斯商品馆”为智商税。
此外,据媒体报道,有部分商家玩弄文字游戏,在商品上标注“俄罗斯风味”字样,但“风味”二字相比其他字体明显较小,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错过关键信息,这种利用“俄罗斯风味”等模棱两可的表述打擦边球的行为,让消费者在购买时难以分辨商品的真实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俄罗斯商品馆的出现实际上是一种概念营销手段,迎合了消费者对异域商品的好奇心和新鲜感。从店铺的装修安排,到商品的不同包装,再到宣传话术的精心设计,全方位营造俄式购物氛围,让消费者产生店铺内售卖的商品均为俄罗斯进口商品的错觉,直到购物后才发现是国产商品。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无疑是在消耗消费者的信任度,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商家明确表示商品为“俄罗斯进口”,但实际是国产商品或产自其他国家的商品的,则涉嫌虚假宣传。如果商家利用“俄罗斯风味”“俄罗斯口味”等话术营销,则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通过字体缩小或玩弄文字游戏等方式模糊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随着消费者对商品品质和产地信息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妄图通过套路营销收割消费者钱财的商家终究是昙花一现,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才是经营主体行稳致远的长久之计。
省消保委建议:
商家要合规经营、诚信营销,与其在玩弄文字、设置套路上下功夫,不如多一份取信于消费者的真诚,对不同产区的商品分区摆放,规范标识标签和宣传用语,以显著方式明示商品价格和关键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辨别商品来源。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商品时,要擦亮双眼、审慎选择,仔细查看产地、生产商、配料明细、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避免被花哨包装和进口噱头迷了眼,同时也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追求异域风情而忽略了商品实际价值和自身实际需求。
相关部门要指导商家规范诚信经营,对于售卖进口商品的店铺要严格核查进口食品标签、进口食品检验检疫证明等,督促商家规范标签标注和广告用语,严禁夸大宣传或模棱两可误导消费者。一旦发现涉嫌虚假宣传,要采取严厉惩戒措施,提高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代价。
作者:拉蒂(江苏省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