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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聊城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一起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案件

   日期:2024-12-16     来源: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20    评论:0    
核心提示:全市首例!聊城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一起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案件时间:2024-12-15 08:56来源: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微信号   
                                     全市首例!聊城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一起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时间:2024-12-15 08:56 来源: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微信号 
      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便捷的同时,网络销售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尤其是特殊食品的销售监管难度不断加大。
  
  近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办了全市首例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案件。此次案件的线索源于一次日常的网络巡查,工作人员在对东昌府区辖区内网络销售平台进行监测时,发现一家网店疑似存在违规销售特殊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对网店的销售记录、进货渠道、产品质量等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多方取证、核实,确定该网店在未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特殊食品的事实,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更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
  
  这起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案件的查办,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销售领域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管,为商家敲响警钟,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产品信息和商家资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特殊食品经营者,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应当显着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用语。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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