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市场监管局紧盯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四规范”工作机制,纵深推进全地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规范自查,抓整改。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指引,实行学校围绕环境卫生、人员健康及培训、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储存管理、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关键点自查进行指导,重点抓问题整改,帮助学校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备案,抓源头。实行大宗食材配送单位备案登记管理制度,通过对大宗食材中标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资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品种、食品配送仓储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送学校、配送合同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基本情况及重大事项变更情况,采取“日专结合”、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抓好源头管理,有效堵塞监管工作漏洞。
规范陪餐,抓监管。实行校园食品安全“陪餐式”监管工作制度。通过开展“陪餐式”监管,进行沉浸式体验和零距离沟通,将“食品监管”与“陪餐”相结合,综合考虑就餐人数、食堂规模、投诉举报信息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学校食堂陪餐计划,随机确定实施对象,运用“四不两直”方式,每名监管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辖区内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并采取付费就餐的方式和学生共同用餐,还可邀请学校膳食委员会成员、学生家长代表、媒体记者等参与其中,督促校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规范信息共享,抓合力。实行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学校食堂承包企业、执法检查、信息公示、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