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4 09:54 来源:市监昌平微信号
近期,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兰各庄秀芬商贸中心(招牌:熟食凉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177号-1(临时)(临时经营期限至2025年7月7日))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宇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大排档;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南店村东( 吉晟别墅南门向南100米路东1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应当洗净未保持清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食牛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火锅鸡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村南侧三旗百汇旺发综合交易市场北二楼27号)“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 北京吃喝之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嘎嘎黏糊;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1号院7号楼101内7-101-10)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 北京山人佳合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中国兰州牛肉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黄土东村东平房2008 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 北京半截塔金艳百货店(招牌:众味快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57号院4号(临时)(临时执照有效期至2024年10月8日))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 北京客随意小吃店(招牌:客随意小吃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三街永陵卫胡同53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荟禧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融柳大铁牛螺蛳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村南侧三旗百汇旺发综合交易市场一号楼2FD-006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应当洗净未保持清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