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8 08:54 来源:宁德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4年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现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福鼎市某快餐店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年10月15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福鼎市某快餐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福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古田县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8月26日,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古田县某餐厅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屏南县某烘焙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4年9月19日,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熙岭乡四坪村92号的屏南县某烘焙店检查,发现店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霞浦县某快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提示防止食品浪费规定行为案
2024年9月23日,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店内未张贴、摆放任何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菜单也未提供菜量多少的点餐选择,店内服务人员也从未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餐饮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柘荣县某饮品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
2024年7月16日,柘荣县市场件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柘荣县某饮品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