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到2027年培育建设100个以上质量强县(区、镇)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以县域为抓手,推进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方案》提出,到2027年,培育建设100个以上积极性高、质量工作基础好,质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的质量强县(区、镇)。
《方案》明确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7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深入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二是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推动建设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培育形成若干质量技术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开展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三是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实施全过程工程质量责任管理,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四是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大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投入力度,推进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励跨区域要素融通互补、协同发展,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五是提升绿色发展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减污,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落实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六是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七是推进全民质量共治。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畅通群众诉求通道,推动群众身边质量问题省心办、快速办,积极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
《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做好统筹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参考指标体系,建立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库,整体有序推进培育建设工作。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领域内积极开展宣传,加强工作指导。鼓励县级城市自主自愿开展培育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细化措施。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工具,促进质量问题诊断提升,推动特色品牌建设,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完善质量激励措施,深化培育支持。三是推动试点创新。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不同类型城市发展特点,针对性布局创新试点,探索不同条件下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培育建设质量强县(区、镇)的特色模式和路径。四是抓好宣传推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掘和总结一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先进经验交流推广。五是严格纪律要求。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不是评比达标、创建示范或考核事项,不得异化为创建、评比、评选、考评等活动,不搞命名授牌、结果排名。严禁以培育建设之名牟取利益,不得向参与培育建设城市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不得层层转发文件、分解下达指标、要求报送台账,不增加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