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5 13:09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77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761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铭仕利(厦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1日生产的龙井凤梨酥,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晋江市永和镇乐派食品商行。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太康店销售的莴笋干(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1日),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太康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漳州市芗城区老油条油条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福建莆田灵麦麦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26日生产的爆浆肉松小贝蛋糕(巧克力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甄选街商贸有限公司。
(二)标称泉州炉丰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7日生产的芋泥啵啵(香芋味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市穗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三)漳州市龙文区利明小吃店的碟子(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一)龙岩市永定区乐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9日),吡唑醚菌酯、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岩市永定区乐多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又好又多(莆田)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状元红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吡唑醚菌酯、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问题
(一)标称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生产的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洋唐店。厦门市南港渔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尤溪县草本小吃店的酱香碟(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办事处林小玲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台江区福德京鱼丸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江区瑞金捞化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8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附件2: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3: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