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2万元
四、服务范围
按照《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方案》要求,对石嘴山市辖区内新污染物样品开展分析检测并出具分析报告。分析项目: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壬基酚、双酚A等,具体分析项目及分析方法说明见附件1。
五、具体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物资、专业技术及专业人员。
2.投标方在询价时必须提供以下纸质盖章材料并承诺上报材料的有效期及真实性。
1)提供报价单;
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提供参与分析工作的仪器设备一览表,及仪器设备照片,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近三年);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询价活动。
3.报价单的填报:
1)项目报价单:由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报价单模板,投标单位按照报价单模板进行报价,为保障投标单位合理权益,请合理计算委托检测费用,低于工作成本带来的损失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最短供货期:2024年11月17日前将检测报告正本及原始记录复印件提交至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下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607室,李焕,联系方式:0952-2029549。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12: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
附件1: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说明
附件2: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报价单
附件1: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说明
根据《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方案》要求,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需对辖区内新污染物样品开展监测,现就该项目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分析项目: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壬基酚、双酚A、4-叔辛基苯酚、抗生素、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二、分析方法
各项目的推荐监测方法汇总表见表1,其中作业指导书方法全称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订)(试行)》,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
表1 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推荐分析方法
项目 |
分析方法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
《水质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333-2023; 《水质17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DB32/T4004-2021 |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
《水质17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DB32/T4004-2021 |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 和其相关化合物 |
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 |
壬基酚 |
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 |
抗生素 |
《水质17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DB32/T4004-2021 |
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 |
《水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42-2022;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水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42-2022;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水质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42-2022;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 |
双酚A |
作业指导书方法(2023年版修订)(试行);《水质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1192-2021 |
4-叔辛基苯酚 |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 |
三、质量保证措施
有标准分析方法的新污染物监测项目,需严格按照标准分析方法中质量控制要求开展样品测试;承担监测任务的机构需按照本监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输、流转、保存等工作,同时需确认本实验室新污染物监测项目方法检出限不高于技术规范或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的检出限。
按照分析方法要求,采取包括分析实验室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或标准样品等在内的质控手段对分析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所有实验室质量控制需满足方法或规定要求。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及结果判定见表2。
表2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及结果判定
监测项目 |
初始校准 |
连续校准 |
空白 |
平行 |
加标 |
双酚A、4-叔辛基苯酚、壬基酚 |
每批样品应绘制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应选择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对仪器进行检测,其测定结果与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小于等于2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50%-130% |
抗生素 |
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0.99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应选择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对仪器进行检测,其测定结果与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小于等于4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30%-160%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
相对响应因子RSD≤20%,或者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应选择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对仪器进行检测,其测定结果与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小于等于3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70%-130% |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 |
每批样品应建立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否则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应选择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对仪器进行检测,其测定结果与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样品和全程序空白样品,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平行样,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算术平均值的20% |
在添加浓度0.8-100ng/L范围内,回收率为60%-120%,相对标准偏差为08.%-20%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每批样品应绘制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应选择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对仪器进行检测,其测定结果与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一个实验室空白样品,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每批次至少测定一个全程序空白,测定结果小于方法测定下限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平行样,当测定结果大于等于测定下限时,相对偏差应在±3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70%-130%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至少5个浓度系列,目标物相对响应因子RSD≤2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应选择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对仪器进行检测,其测定结果与与该点浓度的相对误差应在±20%以内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测定2个实验室空白样品,测定结果小于方法测定下限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平行样,当测定结果高于测定下限时,相对偏差≤20% |
每20个样品或每批(少于20个样品/批)至少分析1个基体加标样,基体加标回收率60%-120% |
附件2: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报价单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 |
投标单位名称 |
|
最短供货期 |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报价 |
|
监测项目 |
报价(元/12个) |
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 |
|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 |
|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 |
|
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 |
|
壬基酚 |
|
双酚A |
|
4-叔辛基苯酚 |
|
抗生素 |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
|
总计报价: |
附件1: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说明.pdf
附件2: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样品检测项目报价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