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8 13:06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6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04批次、不合格1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海宁市海昌千嘉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海盐县露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长兴雉城利生送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州灵潭清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嘉兴市秀洲区新塍仲氏副食品商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嘉兴市陆家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仁百果麻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嘉兴市陆家桥食品有限公司对采样操作提出异议,经核查对该异议不予认可。
(四)温州市腾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诸暨市新壮小吃店购进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岱山县好再来零食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市矮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赞子(海苔咸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慈溪市周巷缪丽飞豆制品摊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丽水市管满钗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桐庐县友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兰溪市凤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台州市椒江沫冉蔬菜商行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杭州永丰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六)海宁市海洲街道周姐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金华市亿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五、其他污染物
杭州欣之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欣之水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925.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925.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