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局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燃气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等为重点,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台账》,先期指导240家相关生产、销售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压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该局深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专项治理,对10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5家维修主体、6家蓄电池销售主体负责人进行了两轮约谈并签订承诺书,教育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该局还以辖区内市场、商超、专营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为检查重点,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三无”产品、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已经立案查处6件,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8辆,罚没款51973元。
此外,该局还持续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将农村、城乡接合部地区的五金店、日杂店、建材市场、集市作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将“三无”燃气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结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列为重点检查产品。目前,平谷区已检查各类主体600多户次,检查相关产品700余件,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3家未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经营者,该局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平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的监管力度,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合格的产品,全力护航电动自行车和燃气灶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