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认定5226户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让“小块头”迸发出更多“大能量”
辽宁认定5226户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 本报记者 乔燕强
5月11日,位于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河汇街的吴丫酒店,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优质”类个体工商户。从领取阜新市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吴丫私房熟食”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再到获评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背后是吴丫酒店经营者吴翠芝父女40多年的执着坚守、诚信经营、厚重积淀和创新发展,也得益于各级政府多年来对民营经济的培育扶持。
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辽宁省共有5226户各行各业的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其中,“知名”类个体工商户1831户、“特色”类个体工商户1099户、“优质”类个体工商户1899户、“新兴”类个体工商户397户。
2023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启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上实现新突破”重点任务。该局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出台辽宁省首个系统性专属扶持政策措施,将培育个体工商户纳入辽宁省振兴发展主赛道,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度设计,推进资源整合、政策落实、降本减负,提升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能力,让它们不仅“活下来”,还“走得稳”“行得远”“做得强”。
监测数据显示,辽宁省个体工商户总体活跃度达到71.4%,吸纳就业预期稳定,户均从业人数2.1人。截至3月末,辽宁省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381.6万户。
针对个体工商户稳定性、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实际,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探索创新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差异化分型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按照“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认定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进行分类培育,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实现更好发展。
近期,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出台《辽宁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实施意见》,持续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
针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急难愁盼”问题多的特征,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全方位搭建平台载体,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坚守“初心”、凝聚“党心”、温暖“民心”。建设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实现扶持政策“一网覆盖”。公开百部咨询服务电话,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创新建立865个“个体工商户服务站”,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建立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提升个体工商户的获得感。组织实施“千亿送贷”三年行动,创新推出商户“流水贷”等信用类业务,为个体工商户注入“金融活水”。
目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正在抓紧建设“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专属培育平台,扩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化与银行机构合作支持推出“名特优新贷”,为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增添新动能,让“小块头”迸发出更多“大能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