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转发工作信息主要出于营销和宣传目的。有些企业会以“与公司共进退”的说辞要求员工转发特定内容,在转发频率、点赞数甚至个人头像方面也有规定,并将员工的转发情况与其收入和职业发展挂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雁峰指出:“员工是否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应该遵循自愿原则。”要求职工在个人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和其他问题。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转发工作信息主要出于营销和宣传目的。有些企业会以“与公司共进退”的说辞要求员工转发特定内容,在转发频率、点赞数甚至个人头像方面也有规定,并将员工的转发情况与其收入和职业发展挂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雁峰指出:“员工是否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应该遵循自愿原则。”要求职工在个人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可能涉及侵犯隐私权和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