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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造谣行为会对企业造成怎样影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鼎亮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造谣行为会对企业的声誉、基本事实的判断、企业的股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他指出,对于不负责任的造谣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及时公告)以降低不良影响;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采取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上海电气:相关报道严重歪曲事实
记者留意到,6月28日晚间,上海电气晚间声明对于自媒体“小作文”作了详细回应,并明确指出自媒体发布的“上海电气被印度诈骗88亿,反被索赔21亿”消息及相关报道,严重歪曲事实。
上海电气指出,2008年,上海电气作为印度莎圣电站项目的主要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签署了《设备供货与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3.11亿美元。该电站项目已于2015年投入商业运营,电厂运行情况良好。上海电气对该项目的收款已近90%,对尚未收到的尾款提起了仲裁,该仲裁已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
上海电气称,印度孟买法院已于2022年驳回印度Reliance(报道所称“信实公司”)曾向上海电气提出索赔约21亿元人民币的诉讼。
公司表示,经沟通,大多数媒体平台理解并迅速删除了不实报道。对继续捏造事实、传播不实报道的侵权行为,上海电气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权,严肃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本次自媒体对上海电气的造谣的行为,记者也联系并采访了专业律师。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造谣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导致客户和投资者的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他表示,该事件涉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如果造谣者被定罪,可能会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鼎亮律师也认为,造谣行为会对企业的声誉、基本事实的判断、企业的股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不负责任的造谣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及时公告)以降低不良影响;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采取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记者发现,市面上传播企业谣言的行为并非个例。短短三个工作日,上海就发生了两家知名企业通过官方声明进行辟谣的事件。
6月26日,上汽集团针对近期自媒体发布报道的“上汽MG印度公司被当地强行低价收购股份,丧失控制权”消息进行辟谣,并指出相关内容严重背离事实。
为何谣言屡禁不止?陈振辉向记者介绍道,可能是因为人们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同时也可能是因为一些人出于个人利益或其他目的而散布谣言。他认为,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同时加大对谣言的打击力度,可以有效遏制谣言的传播。
律师:与小米事件有较大不同
为何上海电气相关“小作文”被疯传?记者注意到,这或许还与小米等中国厂家在印度市场遭遇有关。
据媒体报道,印度执法局(ED)6月9日发布文件称,因小米涉嫌违反该国《外汇管理法》(FEMA),“向外国实体非法转移资金”,该局已经向小米技术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小米印度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及三家银行发出正式通知。出于该指控,印度当局此前已经扣押了小米共555.1亿卢比资金(约6.8亿美元),现价近50亿元人民币。
相关媒体报道认为,这次通知也意味着上述冻结资金有可能会被没收,而这几乎相当于小米去年经调整净利润的56.7%。尽管小米方面后面对媒体的表示,和此前的态度是一致的,并表示不是被没收,是冻结。但却依然有很多人认为中国厂家在印度市场疑似遭遇了“杀猪盘”。
那么,本次上海电气事件与小米被扣押资金的事件,有什么异同点?
卢鼎亮对《华夏时报》记者说道,上海电气在印度的商业合作项目出现纠纷主要是由于供货方与采购方在燃煤电站项目的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上海电气已经完成了主要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提供,但是采购方没有如约支付尾款,双方发生争议,相继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小米在印度被扣款,据部分报道,是由于“未经授权以特许权使用费的名义向国外汇款”引起的。
卢鼎亮强调,两个事件还是有较大不同,前者主要是商业主体在商业合作项目中对履约是否完成产生争议,双方依据合同相互提起仲裁请求。后者涉及东道国的外汇管制的政策,也涉及东道国是否涉及歧视性措施,以及东道国是否能够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问题。
日后中国企业如何面对各种不公平事件,如何应对和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印度有的政府部门廉政程度不如人意,但是整体而言印度是个民主化的法治国家,一些敏感性事件,尤其是涉及国际大型企业以及大规模利益冲突的时候肯定都会于法有据或者修法在先,因此所谓的“上海电气被印度诈骗88亿,反被索赔21亿”,以及小米事件等更多的应该是脱离事实基本面的误传或者自媒体的有意歪曲,并非真实的情况。
不过,柏文喜也指出,作为在印度营商的中国企业,还是需要格外注意“入门问禁”遵纪守法,并时刻高度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违反当地法律法规而给自身造成重大损失。
卢鼎亮告诉记者,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了解东道国的政策法律,增加当地高管的雇佣比例,聘请当地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以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本地化,尽量避免不公平的歧视性措施。但是,对于东道国针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做法,中国企业也可以在东道国优先寻求当地救济,通过仲裁、诉讼或者投诉等方式来维护中国企业在东道国的合法权益。
记者李贝贝 见习记者 李佳佳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