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年间多次猥亵幼女,事后登报道歉未追究刑责:已超追诉时效-社会动态-资讯-企多网
推广 热搜: 深圳  山东  机械  包装机  济南  包装  天津  手机电玩城  YG8C钨钢/YG8C板/YG8C棒/  Cr12Mo1V1日加热销, 

男子8年间多次猥亵幼女,事后登报道歉未追究刑责:已超追诉时效

   日期:2023-05-22     来源:网易    作者:焰冰谈生活    浏览:6    评论:0    
核心提示:我们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事实上真的是如此吗?其实也未必,再完善的法律恐怕也有无数的漏洞,而这些漏洞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
 我们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事实上真的是如此吗?其实也未必,再完善的法律恐怕也有无数的漏洞,而这些漏洞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尤其是“追诉期”,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它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给违法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那谁又给被害者机会!2023年5月22日,一则题为“8年间多次猥亵幼女男子登报道歉:因报案时超过追诉时效,未追究刑责”的报道在网络上疯传,引发了大量的讨论。


 

据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报》A13版发布一则道歉声明,道歉人名为岳仲金(男,1967年生),其在1997年-2004年间,多次猥亵幼女,被猥亵者报案时已是2017年,已经超过了案发时的刑事法律关于猥亵儿童罪之追诉时效,司法机关未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客观上来讲,既然犯了罪,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仅仅因为过了追诉期就让坏人逍遥法外,真的是太不公平了!最后,不知大家对此作何感想?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微信支付宝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7028834号 | 51LA统计
Powered By QIDUOWANG Powered By QINDO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