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特色金融产品 发挥政策杠杆效应
《通知》明确,创新开展“创业提振贷”业务,拓展“创贷+”服务模式,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前提下,个人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贷款。为优质创业项目提供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商业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授信支持,加大对“山东手造”、制造业等领域创业实体融资支持,精准服务“新市民”融资需求,各类贷款可按照当地农商银行最优惠利率执行,切实提升创业融资服务水平,解决创业者“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搭建资源对接平台 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通知》指出,依托各农商银行基层网点,建立“一站式”金融服务机制,有条件的农商银行可在银行网点设立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专柜,客户经理进行“一对一”全流程服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阳光办贷等制度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与水平,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组建金融辅导队,建立健全创业典型跟踪走访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创业者融资“急难愁盼”问题。借助举办创业讲堂、创业大赛等活动契机,深化政银业务合作交流,共同为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完善战略合作机制 打造金融服务品牌
《通知》要求,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拓展服务内容,强化“创贷+”金融服务品牌效应,重点在降低融资成本、免除反担保、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支持,强化“点对点”“面对面”靶向政策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