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的时候,其实我才2岁,对于他的印象其实真的不是很深。”
1998年11月4日,惠阳市淡水镇发生一宗持枪入室抢劫、绑架人质案。3名男子持枪以“查户口”为名闯入事主家中,抢走现金和金银首饰折款共1.8万元,并绑走其5岁的儿子,索要50万元。
案发后,惠阳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姚志军作为专案组成员之一,调查走访、化装侦察、守候伏击,连续工作了10多个昼夜。最终,专案组锁定了这个团伙的行踪。
11月24日凌晨2时,姚志军与穷凶极恶的歹徒狭路相逢。枪林弹雨中,姚志军与绑匪殊死搏斗,不幸胸口中枪,英勇牺牲。
姚志军牺牲的这一年,女儿姚思婷才2岁。
父亲姚志军的离开,并没有击溃这个家庭,姚思婷和妈妈一样,变得坚强,从小立志要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2018年,姚思婷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就考入了惠州市公安局,和父亲一样,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我的爸爸,长大后我成为了你,经过了这20多年的成长,我在工作上也是很认真努力,获得了一些荣誉。我也希望我爸爸看到的就是一个独立进步自信快乐的女儿,我觉得我现在做到了。”
姚志军,1970年2月出生,1992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广东省惠阳市(现惠阳区)公安局特警队分队长。姚志军同志牺牲后,中共惠州市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1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姚志军“革命烈士”称号。1999年10月12日,公安部追授姚志军“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