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例。2022年6月,安徽的李某经媒婆黄某介绍,与广西女子罗某谈婚论嫁。黄某表示女方要求支付彩礼20万元。李某次日便将20万元彩礼钱转给黄某,并在当天和罗某登记结婚。谁知婚后不到两个月,因夫妻矛盾,李某提起离婚诉讼。在开庭时,李某才知道,女方仅收到12万元彩礼钱,不翼而飞的8万元彩礼钱被黄某扣下。李某要求黄某返还8万元遭拒后,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7万元及资金占用费。(据3月17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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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是怎么解释的呢?她称,自己作为某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人,介绍李某与罗某认识,并牵线做媒成功,所以收取了8万元作为此事的劳务报酬。办案法官发现,黄某所持的婚姻中介公司执照及授权已经过期了,收取8万元婚姻中介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不说法官,就连普通人看了这起案件,都会发现黄某的行为不正当。收中介费应该明码标价,收多少钱在事前应该让双方知晓。自己称女方要20万元彩礼,却私自扣下8万元,哪怕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也说不通。其次,就是这个收费价格太狠了,8万元钱可不是小数目,都快接近彩礼的一半了,超出了公众的认知范围。
当然,更让人奇怪的是这对夫妻,经媒婆介绍认识后双方领证,结果到离婚时才发现彩礼钱对不上,这是什么夫妻?
一般来说,彩礼多少,酒席怎么办等诸多事务,都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夫妻双方不应该有什么保留,费用明细等互相应该交底。哪怕一时被媒婆蒙蔽,两人生活在一起了,也早就该发现彩礼的钱对不上。说穿了,就是这对夫妻似乎没什么感情,为了结婚而结婚。至于女方是不是因为彩礼结婚,这个尚不能排除。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容儿戏。黄某的贪心行为固然要谴责,她在撮合这桩婚姻中,私下介绍对方时,是不是有所夸大或隐瞒,让他们快速领证结婚?这个同样不能排除。
不论如何,诸多事实表明,这场婚姻就有隐患。我们看到,李某在转20万彩礼时并没有含糊,但在两个月后,他却提出了离婚诉讼,虽然具体原因不明,也不知道是谁的责任,但至少可以肯定,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那么简单。三观是否一致,性格是否合得来,互相是否宽容体谅,才是根本。如果两个人根本合不来,强行捆绑在一起,只会让双方感觉痛苦。
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就道出了婚姻的本质。不能凭媒婆一张嘴,更不能因为高额彩礼就放下了原则。我们看到,李某也提起了离婚诉讼,是不是为了彩礼的事和女方没谈拢呢?李某结婚才两个多月,就打了两场官司,这个结局,让人服气,也让人叹气。
现在,不少人谈婚论嫁,汽车,房子,彩礼等都明码标价,感情因素、性格是否合得来反而居其次,这样的婚姻何谈幸福?人的婚姻,还真不必困在“物质”里,追逐一场爱情,结为连理,当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财产虽好,给人一定的生活保障,但这需要双方携手拼搏奋斗,生活在物质的阴影下,难言幸福和美好。这些话虽然老套,但真的管用。
所以,我们要鼓励“媒婆”介绍男女结识,也鼓励“媒婆”明码收费,更鼓励媒婆不要包办,别拿彩礼“诱惑”双方结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