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优化后,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感染新冠病毒,病人会出现发烧、咳嗽、咽痛、腹泻等不同症状,居民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该如何科学用药合理购药?针对居民关心的这些问题,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采访了我区医疗集团第一医院副院长李敏。
李敏说,新冠用药,一般原则上是有症状之后再用,如果发现发热,体温超过38℃,儿童体温超过38.5℃,常用的退热药有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如果用药后,发热没有明显缓解,退热药可以间隔4-6小时再次服用,一天内的用药总次数一般不超过4次。另外,退热药不能与常见的感冒药同时使用,也不能与部分中成感冒药同时使用。
儿童的话,推荐比如说混悬剂、滴剂等,方便服用也容易控制剂量,另外,一般2-6个月的小孩,对乙酰氨基酚推荐得多一些,6个月以上,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都是可以的。
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需要注意,连花清瘟中含有金银花、麻黄、苦杏仁、大黄等中药,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应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弱患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
网络上流传的所谓的“新冠囤药清单”并不都是必需的,盲目采购超出正常所需的药品进行“囤药”,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药物都有有效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不必因为过度恐慌而大量囤积药品。
建议大家科学合理按需备一些对症药品,通过合法渠道、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同类药品只需备1-2种即可,每种剂量也不需要超过5—7天,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
稿件: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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