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侧田(Justin Lo),1976年7月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香港歌手、音乐人。
2003年,侧田被音乐人雷颂德发掘;2005年推出专辑《Justin》,年底获得香港四大传媒音乐颁奖礼中所有新人男歌手的奖项;2006年3月推出第二张个人专辑《No Protection》,同年获得2006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杰出表现金奖;2007年,推出第三张个人专辑《JTV》,并凭《男人KTV》在2007年度香港的四大音乐颁奖典礼中,襄括所有十大歌曲奖(其一);2009年,参演电影《保持爱你》及创作及演唱插曲《无言无语》,同年推出个人首斋选大碟《From JUSTIN - Collection of His First 3 years》;2010年,推出个人粤语专辑《我没有变过 爱的习惯》;2012年11月,推出国语创作单曲《很想很想说再见》;2014年为TVB剧集《使徒行者》演唱主题曲《行者》。2017年2月,参加湖南卫视音乐竞技节目《歌手》第五期,作为挑战歌手演唱歌曲《命硬》挑战成功。
主要成就
2005年,侧田签入金牌事业有限公司及金牌唱片公司,并推出首张个人专辑《Justin》[12],该专辑由侧田个人包办超过一半歌曲的创作,首天销量达15,000张;年底获得香港四大传媒音乐颁奖礼中所有新人男歌手的奖项。
2006年3月,在香港体育馆举行《芝华士侧田OneGoodShow个人演唱会》,夺得2006新浪乐坛指数颁奖典礼的“我最喜爱演唱会”大奖;3月22日,侧田推出第二张个人专辑《NoProtection》[1],成为侧田第二张获得金唱片的个人专辑。同年主演电影《恋爱初歌》并演唱主题曲《情歌》,凭借《情歌》在2006年各大颁奖典礼中获得多个奖项;同年侧田夺得“叱咤乐坛男歌手”铜奖及“新城劲爆男歌手”三甲之一。
2007年2月,在香港体育馆红馆举行《港乐侧田演唱会》;同年推出第三张个人专辑《JTV》[2],收录了14首中英文及国语歌曲,该唱片成为侧田第三张获得金唱片的个人专辑,并凭歌曲《男人KTV》获得2007年度香港四大音乐颁奖典礼的全部十大歌曲奖(其一);同时《男人KTV》在派台一月后亚太区各地的卡啦OK中点播率超过2百万次;同年,侧田在2007年IFPI香港唱片业销量大奖颁奖典礼中荣获十大销量本地歌手奖[2]。
2008年年初,侧田同罐基、方力申、小肥及六号组成“金牌一条顺”,并与Beatbox歌手INK合唱Beatbox歌曲《年年有今日》;同年推行年度大碟《阿田》;10月于香港国际展贸中心—Star Hall举行第三次大型个唱《Air Justin 08 Live》[4]。
2009年1月,侧田参与拍摄电影《保持爱你》并创作及演唱插曲《无言无语》。2月8日,侧田于美国大西洋城印度宫殿大体育馆举行《AIR JUSTIN 09 LIVE》世界巡回演唱会;并与MC Jin在节目《叱咤乐坛》中发起的“Round Table Battle Friday”,与音乐人进行音乐的自由交流;3月2日,侧田推出第一张个人新歌+精选《From JUSTIN Collection of His First 3 years》;同月作为表演嘉宾,在第三届亚洲电影大奖颁奖典礼上演出;7月,邀请二胡演奏家陈军作乐器伴奏,发行单曲《未输》;9月推出单曲《三十日》;10月起将会举行名为“Air Justin 08 Live”(天空之田)世界巡回演唱会,于香港、广州、马来西亚进行演唱;同年为国内电影《机器侠》唱作主题曲[7]。
2010年,侧田再推出粤语专辑《我没有变过 爱的习惯》;年底,推出新歌《Saranghae》[13]。
2011年,侧田于1月于香港红磡体育馆(红馆)举行《Justin Around The World Tour 2011》演唱会;同年到内地定居发展,暂别香港乐坛。[14]
2012年初,侧田以千万薪酬加盟寰亚;11月,侧田首度国语创作单曲《很想很想说再见》[2]。
2013年5月,侧田再踏红馆舞台,举行“侧田命硬世界巡回演唱会(香港站)”个人演唱会[15]。
2014年,侧田正式专心把工作集中于香港,先后推出粤语单曲《一粒糖》和《I MISS LOVE》;8月,侧田联同师兄刘浩龙为TVB剧集使徒行者演唱主题曲《行者》[3]。
2015年6月5日及6日举行“侧田WeTouch LIVE 2015世界巡回演唱会-香港站”;同时再度推出广东大碟“Never Odd Or Even”。
2016年8月13日在大马举行首站演唱会《Heads Up巡回演唱会-大马站》;2016年10月,参加江苏卫视综艺节目《蒙面唱将猜猜猜》[7]。
2017年2月,补位参加综艺节目《歌手》演唱代表作《命硬》[7],2月25日淘汰[16]。同年12月1日,获得第四届粤语歌曲排行榜男歌手[17]。
广州暴风雨传媒花捧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一般分为全案代言、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代言。
A、影视广告代言:又称为TVC代言,动态宣传广告。一般投放于电视台、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电视屏、电梯电视屏、网络视频广告等流媒体视频播放渠道;
B、平面广告代言:静态形式,可印在产品包装上。一般投放于报刊杂志、户外平面(如公交车车体、门面招牌)、宣传单等平面载体;
C、代言:不需要艺人与产品一起拍摄的平面代言,一般挑选明星现有的照片经过适当的后期处理后使用。
全案代言指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一场线下活动,简称为1+1+1常规代言。
合作流程
一、定位:客户需确定大致的预算或意向艺人,提供品牌或产品资料。
二、报价:我们根据客户的预算推荐合适的艺人,或根据客户的意向艺人提供初步报价。
三、签约:客户及明星方互相认可,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细节。
四、执行:根据合约执行拍摄、后期处理、投放事宜。
五、服务:跟踪协调后续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