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2012年,作为踢馆选手参加中视歌唱选秀节目《华人星光大道2》的比赛,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2013年,参加浙江卫视歌唱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比赛,最终获得庾澄庆组9强;同年,在台北举办“爱一个人”个人演唱会。2015年,推出个人单曲《喵有所属》。2016年,推出首张个人迷你创作专辑《日子这样就好》。2017年,代表台湾前往香港参加第7届香港亚洲流行音乐节;11月,作为挑战者参加东方卫视原创音乐真人秀节目《天籁之战第二季》的比赛。代表作品:日子这样就好、爱一个人、好不容易、喵有所属 主要成就:2013年《中国新歌声第二季》庾澄庆组9强主要成就
2012年,作为踢馆选手参加中视歌唱选秀节目《华人星光大道2》的比赛,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2013年,参加浙江卫视歌唱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比赛,最终获得庾澄庆组9强;同年,在台北举办“爱一个人”个人演唱会。2015年,推出个人单曲《喵有所属》。2016年,推出首张个人迷你创作专辑《日子这样就好》。2017年,代表台湾前往香港参加第7届香港亚洲流行音乐节;11月,作为挑战者参加东方卫视原创音乐真人秀节目《天籁之战第二季》的比赛。代表作品:日子这样就好、爱一个人、好不容易、喵有所属 主要成就:2013年《中国新歌声第二季》庾澄庆组9强广州暴风雨传媒花捧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一般分为全案代言、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代言。
A、影视广告代言:又称为TVC代言,动态宣传广告。一般投放于电视台、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电视屏、电梯电视屏、网络视频广告等流媒体视频播放渠道;
B、平面广告代言:静态形式,可印在产品包装上。一般投放于报刊杂志、户外平面(如公交车车体、门面招牌)、宣传单等平面载体;
C、代言:不需要艺人与产品一起拍摄的平面代言,一般挑选明星现有的照片经过适当的后期处理后使用。
全案代言指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一场线下活动,简称为1+1+1常规代言。
合作流程
一、定位:客户需确定大致的预算或意向艺人,提供品牌或产品资料。
二、报价:我们根据客户的预算推荐合适的艺人,或根据客户的意向艺人提供初步报价。
三、签约:客户及明星方互相认可,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细节。
四、执行:根据合约执行拍摄、后期处理、投放事宜。
五、服务:跟踪协调后续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