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灵,1986年6月28日出生于贵州省遵义市,中国内地女歌手。
2005年,参加山东卫视《下一站天后》超级新秀大赛,获得全国总决赛第六名。2006年,参加湖南卫视选秀节目《超级女声》长沙唱区的比赛,获得长沙唱区第五名 、全国总决赛第十二名;同年,推出个人单曲《暴雨纪念日》。2007年,推出首张个人音乐专辑《灵灵》。
2009年,与海蝶音乐解约。成立了工作室“新鲜音乐”。2010年,获得东南卫视《星光大会》全国总决赛季军。 。2012年,发行专辑《致 女孩》。 同年,推出的音乐微电影《他·她》。2013年10月18日推出EP《待续…》,同月28日推出第二部音乐微电影《蜜》。
演艺经历
2005年,报名参加湖南卫视选秀节目《超级女声》杭州唱区的比赛,获得杭州唱区50强。同年,参加山东卫视举办的《下一站天后》超级新秀大赛,获得全国总决赛第六名。
2006年,再度报名参加湖南卫视选秀节目《超级女声》长沙唱区的比赛,获得长沙唱区第五名并于复活赛成功复活,最终获得全国总决赛第十二名。同年9月,推出个人单曲《暴雨纪念日》,收录于《2006超级女声长沙唱区×10强》合辑中。
2007年,胡灵与海蝶音乐签约,成为林俊杰、阿杜、金莎的同门师;同年6月28日,推出首张个人EP专辑《单飞》;同年11月28日,推出第二张个人EP专辑《不爱拉倒》;同年11月29日,推出首张个人音乐专辑《灵灵》。 。
2008年5月,与张亚飞、尹林光子、唐笑、梁紫丹推出翻唱合辑《她的时光》,收录了《滚滚红尘》、《别怕我伤心》两首歌曲。
2009年,与海蝶音乐解约,并自立门户成立工作室“新鲜音乐”。同年12月28日,推出第三张个人EP专辑《流言》,并以百万的试听量获得《新歌首发推荐榜》的。
2010年,推出与张信哲合唱的情歌《红尘》。同年,担任制作人制作贺岁歌曲《新鲜年糕》。同年1月17日,率领其自主音乐厂牌“新鲜音乐”旗下全体艺人,在鸟巢举办“胡灵新鲜音乐首唱会”。同年8月7日,获得东南卫视《星光大会》全国总决赛季军。同年,胡灵与贾宗超、李天龙组成“四分之三”组合,并发行专辑《Beautiful Day》。
2011年,参加台湾电视歌唱选秀节目《华人星光大道1》的踢馆挑战赛,11月13日播出的《华人星光大道1》“强敌来袭 生死拚搏踢馆赛 Round 1”比赛,演唱《记得》获得24分并击败对手吴盈静。11月20日播出的《华人星光大道1》“全力反击 生死拚搏踢馆赛 Round 2”比赛,演唱《错的人》获得24分,与吴盈静打平,在随后的30秒清唱PK,胡灵演唱《暗示》获得1企多网,惜败对手。11月27日播出的《华人星光大道1》“杀出重围 生死拚搏踢馆赛 Round 3”比赛,演唱《她说》获得22分并击败对手黄凯欣。12月4日播出的《华人星光大道1》“绝处逢生 生死拚搏踢馆赛 Round 4”比赛,演唱《哭了》获得22分并击败对手颜慧萍。12月29发行新年贺岁单曲《一家人》。
2012年7月19日,在台湾举办专辑《致 女孩》记者发布会。同年7月27日,推出第二张个人音乐专辑《致 女孩》。同年,推出音乐微电影《他·她》。
2013年,参加广西卫视《一声所爱·大地飞歌》的比赛,以一首悲情慢歌《流浪记》成功打动大众听审并加入袁惟仁队,成为全国16强。7月3日播出的《一声所爱·大地飞歌》组内PK赛中,胡灵与张冬玲被分为一组进行对抗,两人共同演绎一首张惠的《站在高岗上》,队长袁惟仁判胡灵和张冬玲同时待定;在随后的PK对决中,胡灵与张冬玲、朱婷婷共同演绎歌曲《征服》,最终张冬玲获胜晋级全国8强,胡灵与朱婷婷遗憾止步于16强。同年10月18日,发行了个人国语EP《待续》,并与易慧合作拍摄了以专辑歌曲为主题音乐的微电影《蜜》。
2014年,受邀作为内地同志平台(Blued)的封面人物。同年,参加东方卫视《中国梦之声第二季》的比赛,她在上海站试音会上演唱了张惠的《最后一次》并顺利晋级全国65强。10月26日播出的《中国梦之声第二季》组合之夜65进30比赛,胡灵与阎奕格、朱兴东、文小菲组成“四人游”组合,合作演唱歌曲《爱如潮水》,最终遗憾出局,无缘全国30强。
获奖记录
2013 中国梦之声第二季 全国65强
2010 第一届 东南卫视“星光大会”总决赛第三名
2007 《亚太音乐榜》“时尚劲爆新人奖”
2006 第三届 超级女声 长沙赛区第五名
2006 第三届 超级女声全国总决赛第十二名
2005 第二届 超级女声 杭州赛区50强
2005 下一站天后 全国总决赛6强
传媒明星经纪人点评:
胡灵,声音干净无暇,歌声情感真挚,被称为“内地版梁静茹”。胡灵爆发力十足,具有很强的舞台感染力及跳跃的感观冲击(新浪评)。唱功优秀,音质具有很高的识别力。
广州暴风雨传媒花捧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一般分为全案代言、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代言。
A、影视广告代言:又称为TVC代言,动态宣传广告。一般投放于电视台、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电视屏、电梯电视屏、网络视频广告等流媒体视频播放渠道;
B、平面广告代言:静态形式,可印在产品包装上。一般投放于报刊杂志、户外平面(如公交车车体、门面招牌)、宣传单等平面载体;
C、代言:不需要艺人与产品一起拍摄的平面代言,一般挑选明星现有的照片经过适当的后期处理后使用。
全案代言指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一场线下活动,简称为1+1+1常规代言。
合作流程
一、定位:客户需确定大致的预算或意向艺人,提供品牌或产品资料。
二、报价:我们根据客户的预算推荐合适的艺人,或根据客户的意向艺人提供初步报价。
三、签约:客户及明星方互相认可,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细节。
四、执行:根据合约执行拍摄、后期处理、投放事宜。
五、服务:跟踪协调后续相关服务。